致力于为广大色谱工作者提供更好的服务!
电话:0632-5080617
传真:0632-5866179
手机:13276328266
联系人:刘经理
地址:滕州市平行北路39号(桃源花苑A座)
邮箱:1824848814@qq.com
我国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7-1996)的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浓度标准为5mg/m3。公司根据GB/T15263-94《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、**环境保护总局标准HJ/T38-1999《**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、《空气和废气监测方法》第四版中规定及推荐的非甲烷总烃热解吸法,经过科研人员多年努力,成功研发出一种为环境监测部门专门设计的、用于环境空气监测的创新性方案:GC-9860F(S)型总烃/非甲烷总烃检测专用气相色谱仪分析系统(可扩展到检测苯系物/TVOC)。该方案不仅能够加快分析周期,提高工作效率,而且有操作方便、数据准确、一机多功能等诸多优点。仪器采用双管定体积进样阀一次进样双填充柱并联双FID检测的流程优化方案,满足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检测分析要求。该方案已在多家从事空气环境质量检测机构获得有效应用。